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,竞争、消费者事务和反欺诈控制总局(DGCCRF)全权负责化妆品产品和机构的监管工作。在此之前,这些监管工作是与法国国家药品和保健品安全局(ANSM)联合开展的。
国家食品、环境和职业安全局(Ases)接管了之前由国家卫生监督局(ANSM)执行的化妆品监督和风险评估任务。自 1 月 1 日起,国家卫生局开始负责化妆品警戒和纹身警戒。这两个系统的基础是申报使用化妆品和纹身造成的不良影响。这些声明可以由医疗保健专业人员、制造商和分销商提出。其他专业人员,如美发师、美容师和纹身师,以及个人也可以报告事故。可以采取预防措施保护消费者。
法国当局公布了一份表格,概述了化妆品行业从业者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必须完成的程序变更:
